【科发院】关于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推荐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-06-15     字体:[增加 减小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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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【科发院】关于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推荐工作的通知http://i.whut.edu.cn/xxtg/znbm/kxjsfzy/cggl/201806/t20180601_311686.shtml
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的通知》(教技厅 [2018]2号)的文件要求,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推荐工作已经启动,截止日期为2018723日。请各单位认真组织,切实做好本单位推荐工作。 

项目推荐前应办理科技成果登记。通用项目登记具体注意事项可查看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(www.cutech.edu.cn)“科技成果”-“成果登记”栏的“如何进行成果登记”。专用项目登记须按照国防科技成果登记有关要求进行。 

校内推荐工作进度安排(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、拟通过教育部提名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) 

166日前,各项目组参照通知、手册要求,进行申报条件的自查,填写本通知附件中的推荐项目汇总表,报科学技术发展奖励办; 

2620日前,各项目组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进行科技成果登记(青年奖不需要成果登记) 

3710日前,各项目组将推荐书初稿和附件材料提交科技发展院奖励办公室审核; 

4718日前,各项目组将正式版推荐书和附件材料提交科技发展院奖励办,完成形式审查和上网公示; 

5720日前,各项目组登录“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” (http://202.205.109.48/Cutech) 进行申报项目网上填写、提交。 

6723日前,各项目组提交纸质推荐书3套(包含原件1套,复印件2套,主件和附件一并装订成册)、《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奖励推荐相关文件盖章审批(备案)表》1份(由项目组教师使用智慧理工大登录科技管理信息系统,在线填写科技奖励申报申请,提交后打印,项目负责人签字、所在单位审核签字盖章),报送到科技发展院奖励办公室办理盖章审批手续,完成全部推荐工作。 

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的通知》: 

http://www.moe.gov.cn/srcsite/A16/s7062/201805/t20180530_337818.html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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